省教育厅财务处杜副处长关于资产处置的三点建议
1、学校拟处置资产请集中向教育厅申报处理。院系申请要经过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核,
并组织专家评估后,归纳成一份请示,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向省厅提交。
2、在校内形成的文件或决议等相关文档,尽可能上传到系统中放到处置申请的附属文档中。
例如校内形成的文件,专家的鉴定意见,评估报告等等,电子化或扫描后放入附属文档中作
为日后查阅依据。
3、学校除在本系统中提交处置申请外,还需要提交正式申请。正式申请的附件应包含资产明
细表、分类统计表、评估报告、校办会议纪要(300万以上、车辆、土地、房屋、股权)、盘
亏报损资产的核实等相关材料,正式申请可通过“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提
交或向教育厅财务处提交纸质材料。下面介绍通过“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
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在线申请”,在非行政许可类别中,选中编码
JS000000JY-SP-0004的高校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初审)点击申请即可填写申请,采用
电子提交的正式申请能直接进入省厅办公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