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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11年6月成立,由原江苏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和审计处负责招投标管理的相关人员合并组建而成。2014年6月原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合署办公。2017年4月因学校机构调整,将除水、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外的新建项目及单项建筑改造经费预算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修缮改造工程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范畴,设立工程计划与质审科和工程管理科,同时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招标职能从国有资产管理处划出,成立采购与招标办公室。2020年5月学校机构调整成立基建处,将原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和工程计划与质审科成建制划入基建处。2023年9月,因学校内设机构改革,江苏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结束合署办公,同时,采购招标职能归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现有工作人员18人。

根据《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2〕260号),学校国资委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学校国资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学校国资委会议决定事项,处理学校国资委日常事务;

2、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落实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保障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4、按上级资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绩效考评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5、定期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根据规定权限,办理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和报备手续;

7、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工作;

8、组织、协调、督促学校各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9、完善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和激励制度;

10、负责京江学院和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11、学校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家具等资产的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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