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青年教职工(含外籍教师)和博士后人员的住宿条件,按照学校对单教宿舍楼及学生宿舍的规划安排,计划分年度对校本部单教宿舍楼进行公寓化改造,用于安排学校新进校教职工和博士后人员的住宿,同时腾出老研究生楼用于安排博士研究生住宿。单教宿舍的公寓化改造,既满足了青年教工和博士后人员的住房需要,也为单教宿舍楼实行统一公寓化管理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为确保2016年暑期单教三公寓化维修改造工程如期完成,就必须按时间节点妥善安置单教三和老研究生楼在住人员,做好在住人员的搬迁工作。
1、安置去向
现居住于单教三和老研究生楼在住人员,搬迁安置于单教一和综合楼。
2、时间要求及安排
(1)5月23日至5月27日,公布搬迁方案,公布安置房源明细清单,并将单教三和老研究生楼在住人员名单通知各所属单位。
(2)5月28日至6月3日,在住人员选房、搬迁、退房。
(3)6月4日至6月8日,房产科清理单教三家具。
3、搬迁政策
(1)所有现住单教三和老研究生楼的人员,学校为每人发放400元的搬迁补贴费用。搬迁完成后,由房产科在核准收回原住房后发放。
(2)搬迁后房间租金按学校现行政策收取。即1998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按规定不区分楼层及朝向设施等条件按每月2.3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收;1998年11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按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规定每月3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收。
(3)对超过6月3日仍未选房、搬迁、退房的人员,由所属单位负责该人员搬离并临时存放,保卫处安排全程录像。对拒不配合的人员提交学校处理。
4、选房安排
(1)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选房顺序和房源均实行随机选取。为此,设置选房顺序号(仅集中时间选房用)和房源编号两个密封箱。
(2)集中时间选房:时间5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校本部教工活动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1、5月28日9:00,前来选房的在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或其受托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在住人员书面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抽取选房顺序号。选房人在选房顺序号密封箱中随机抽取选房顺序号并登记。选房开始后,不再抽取选房顺序号。
2、选房人按照抽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在房源编号密封箱中抽出三个房间号。
3、选房人在所抽出的三个房间号中确定选中的房间号,登记并签字确认。
4、其他二个未选中的房间号退回房源编号密封箱供后续人员继续抽取。当场公布选中房间。
集中时间段选房过后,房源编号密封箱保存于国资处,直到选房结束。
(3)其他时间选房:时间5月30日—6月3日上午11时(工作日时间),地点行政二号楼房产科601办公室。按照选房人到达的先后顺序,在房产科工作人员和监察处工作人员共同在场时,由选房人在房源编号密封箱中抽出三个房间号,确定选中的房间号,登记并签字确认,其他二个未选中房间号退回房源编号密封箱中供后续人员继续抽取。
5、监督措施
学校成立由工会、监察处、人事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督察小组,全程监督整个工作过程。
本方案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负责人:许晓世 联系电话:88792328(0)
联系人:郇 强 联系电话:88792228(0)
2016年5月23日
单教一和综合公寓楼空房源
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国有资产管理处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