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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18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21〕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及材料报送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按照《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要求(附件1),各单位结合《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综合表》(附件2)指标解释和主要评价依据(附件3),认真做好《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4)填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自评价工作年度

    2020年度(即202011日至1231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

519日前报送《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二号楼623室),并将电子档发送至gzc@ujs.edu.cn

四、工作组设置

经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成立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

组长:吴春笃

副组长:嵇康义  陈永清  张伟杰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志强  王 谦  石宏伟  任泽中  刘显根  刘 颖  孙洪亮  李 军  杨志春  宋元书  张晓阳  陈 斌  季 兵  季海亚  赵 明  施进华  徐 伟  袁俊杰  常光辉  彭绍进  韩奎国  蔡东升  潘剑锋

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国资处

五、工作要求:

因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省属高校下一年度资产预算编制和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授权相挂钩,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请涉及单位高度重视、分工明确,落实具体责任,确保自评价结果真实、准确,证明材料完整、规范,按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本次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封青林  蒋丹  电话:88797428

2021517

附件:

1.《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2.《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综合表》

3.《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4.《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附件1 《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综合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基础数据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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