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真正发挥资产管理考核评比的指挥棒作用,现将考核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各资产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员均须参加考核评比,考评指标及权重赋值见附件1、2。
2.请各资产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员按照《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填写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表,详见附件3、4。
3.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2021年3月中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考评,请各资产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员在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评表”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提交至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二号楼623室)。
联系人:封青林,蒋丹,联系电话:8879742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