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学校二级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做好采购政策、制度的宣讲培训,按照《江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江大校〔2024〕59号)和《江苏大学二级单位采购实施办法》(江大校〔2024〕60号)等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研究确定本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联络员,并于 2026 年9月3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
报送方式:填写《二级单位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并盖章,将表格扫描件发至采购管理科邮箱(3232274355@qq.com)。另外,请各二级单位采购工作联络员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备注:单位+姓名)。

注:如二维码失效,请联系赵老师进群。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8797593
附件:《二级单位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