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大校〔2024〕22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拟处置的24003台件家具类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如对拟处置资产有异议,请在2025年6月18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88797428,邮箱:gzc@ujs.edu.cn)。
另,如对拟处置资产有调剂需求的,可与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联系方式见https://gzc.ujs.edu.cn/info/1111/1071.htm)了解资产具体情况。双方确认调剂后,申请调剂单位需在公示截止日之前提交申请到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附件:《2025年6月拟处置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