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国有资产“ 谁使用,谁管理” 的全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把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员要先办理资产核对与档案移交手续,方可离开原岗位。具体要求见《江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各单位(部门)资产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职责如下:
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分管领导职责
一、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部门)内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二、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各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资产分管领导根据内部分工由资产使用单位(部门)其他处级领导担任的,须定期向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资产管理工作。
三、研究部署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支持和督促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保持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的相对稳定。
四、组织本单位(部门)资产的全面清查和盘点工作,并将资产清查盘点结果书面上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持有的资产发生盘亏、盘损,要追究原因,认定责任,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五、对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的固定资产申购、维护、调拨、报损、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批。
六、组织本单位(部门)拟申购设备的专家论证、拟报废贵重仪器设备的专家鉴定等工作。
七、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
八、参加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类资产管理会议,商讨解决学校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支持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九、学校规定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职责
一、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熟悉学校资产管理流程,熟练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资产管理业务上接受国资处、设备处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培训。
二、负责本单位(部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设置、更新和用户管理工作。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分管领导或资产管理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发生变动后一个月内),及时向国资处递交变动手续。
三、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资产使用信息实施动态管理,落实资产使用责任人,当本单位(部门)发生人员离校、离岗等人事变动时,及时落实和调整相应的资产保管人员。
四、负责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时做好资产验收、入库、标签粘贴、处置申请、调入调出等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部门)使用资产的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盘盈、盘亏按规定处理,确保资产的账、卡、物相符。
六、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单位(部门)院处级资产管理员,须培训好接替人员,并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工作交接,接管的资产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交接清单。
附件:全校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