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仅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决定书、用地红线图。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不动产测量报告书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凭证。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的材料;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详勘表。
5、房屋竣工证明;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表。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屋测绘报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测绘成果。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减免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