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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财务处杜副处长关于资产处置的三点建议

时间:2012-05-16 点击:

省教育厅财务处杜副处长关于资产处置的三点建议

共创高校客服 2012-05-16 09:54:45 回复 转载到
1、学校拟处置资产请集中向教育厅申报处理。院系申请要经过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核,
 
并组织专家评估后,归纳成一份请示,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向省厅提交。
 
2、在校内形成的文件或决议等相关文档,尽可能上传到系统中放到处置申请的附属文档中。
 
例如校内形成的文件,专家的鉴定意见,评估报告等等,电子化或扫描后放入附属文档中作
 
为日后查阅依据。
 
3、学校除在本系统中提交处置申请外,还需要提交正式申请。正式申请的附件应包含资产明
 
细表、分类统计表、评估报告、校办会议纪要(300万以上、车辆、土地、房屋、股权)、盘
 
亏报损资产的核实等相关材料,正式申请可通过“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提
 
或向教育厅财务处提交纸质材料。下面介绍通过“江苏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
 
提交的方法,进入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公网地址http://www.jsjyt.gov.cn/,教育网地址
 
http://www.ec.js.edu.cn/ ),找到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栏目进入“江苏省教育厅
 
政权力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在线申请”,在非行政许可类别中,选中编码
 
JS000000JY-SP-0004的高校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审批(初审)点击申请即可填写申请,采用
 
子提交的正式申请能直接进入省厅办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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