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江苏大学2014年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9月19日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
江苏大学2014年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大学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4年9至10月份开展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选强选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院科级干部队伍,为开启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聘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八)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公道正派,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能解决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下一级岗位上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3.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本次聘任在全校范围内选聘。
2.首次聘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为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首次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大学本科毕业4年(含见习期,下同)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首次聘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以上。
4.本次聘任原则上不从专任教师中选聘。
5.本次聘任原则上不从现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中选聘。因岗位设置变化,现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可应聘该学院学工(正或副)主任。
四、聘任日程安排
(一)9月25日,召开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动员会议,公布《江苏大学2014年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二)9月28日下午5:00前,现任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符合科级领导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江苏大学聘任科级干部个人应聘志愿表》(见附件2),每人可填2个岗位,并明确填写服从志愿,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二号楼208室)。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可以直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到本学院科级岗位任职。组织推荐也需征得本人同意,并填写《江苏大学聘任科级干部个人应聘志愿表》。
(三)9月30日上午,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志愿,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第一志愿填报结果反馈给各相关学院。
(四)10月10日上午,各相关学院对照职位条件,拟定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草案,报联系校领导审定后,将《拟聘科级干部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表加盖党委(党总支)章后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报:ujszzb@ujs.edu.cn。
(五)10月13日,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草案,确定拟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名单。
(六)10月14日至10月15日,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察。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情况报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七)10月17日,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方案,并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聘任方案。校党委、行政公布聘任结果。
五、相关事项
(一)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期间,现任干部必须履行好本职岗位职责。聘任发文后,离开原岗位的干部要按照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二)学院科级领导干部增补聘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与问题,由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