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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时间:2024-01-22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拟处置的1251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4年1月29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88797428

邮箱:gzc@ujs.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22日




附件【2024年1月拟处置单价20万元以下资产清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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