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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招标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时间:2015-06-09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欢迎符合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条件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积极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招标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标采购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对达不到第2条所列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相关产品市场销售行情和技术情况的,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为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3、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评审专家的申报、审核和聘任

(一)申报

1、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镇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江苏大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

2、所有申报专家请如实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国资处招投标管理科电子信箱:gzzbk@ujs.edu.cn,咨询电话:88790072

3、申报镇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应聘专家,还需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jggzy.gov.cn/zjpw)专家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请根据专业或工作经验如实申报,原则上不得跨行业申报,工作单位请填写全称,咨询电话:8502600784428920

4、本次征集专家也可以学院(部门、单位)推荐方式集中申报。以推荐方式集中申报的,请在专家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二)审核

6月下旬,我校国资处将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在我校进行集中审核,需要携带的资料及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长期受理专家个别申报、审核。

(三)聘任

1、通过镇江市政府采购资格审核的专家将被录入镇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授予镇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2、通过学校审核的专家录入江苏大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并授予江苏大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四、专业范围

采购评审专家库专业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具体专业分类见附件二:《政府采购评标专业目录》。

五、征集时间

公开征集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公告长期有效,本次集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626日。

 附件.doc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大学国资处

                                     2015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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