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
根据《关于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江苏大纪〔2018〕22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 组织生活会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二、 组织生活会时间和形式
9月19日--9月25日
支部委员采取支委会形式集中学习,其他党员采取自学形式。
三、 其他要求
1、支委会集中学习形成会议记录;
2、每位党员学习后及时记录学习心得并自查学习记录本是否将2018年上半年集中学习、实践学习和自学及时记录。
3、非党员同志可采用科室集中学习或自学《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国资处党支部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