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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18-09-19 点击:

各位党员:

根据《关于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江苏大纪〔2018〕22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 组织生活会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二、 组织生活会时间和形式

919--925

支部委员采取支委会形式集中学习,其他党员采取自学形式。

其他要求

1、支委会集中学习形成会议记录;

2、每位党员学习后及时记录学习心得并自查学习记录本是否将2018年上半年集中学习、实践学习和自学及时记录。

3、非党员同志可采用科室集中学习或自学《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国资处党支部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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