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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三全育人”管理规定(试行)

时间:2019-09-02 点击:

大学校园的环境和生活体验承载着大学培养的价值,美丽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可以塑造人、教育人,给人以感悟和启迪。为了贯彻落实《江苏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育人的作用,根据国资处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制定本规定。

1、高度重视学校校园环境和生活体验对大学生培养、教育的作用,建立与学校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共同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校园。

2、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府各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政策水平过硬,管理程序规范,彰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3、把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服务学校教书育人大局,做到管理与服务能力高强,铸就大学生爱国爱校情怀。

4、及时对接师生需求,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化解学校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产配置使用的各种矛盾,不断纾缓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让师生有获得感、幸福感。

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育人合力,实现“人人育人、时时育人、事事育人”,助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6、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提升,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己的行为规范在与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接触中,影响和带动学生,做精神文明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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